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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打工完

看到我媽有打我手機

我播回去沒有接

晚一點我媽又打來了

說叫我二十七日要回去

因為要用事情

所以一定要回去

真不想耶~

因為那天是禮拜二

當然禮拜一和禮拜二的課是不會上的

禮拜二用完就要趕回高雄了

而且聽說禮拜二的掃地課是黃金三講

一定要趕回來上四點的課

禮拜五又要回家

放九天的假

什麼好日子呀~

幹嗎在中間

真是的

去死啦~

的好日子~

無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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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mma774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